12 验收与交付 BIM 应用
12.1 一般规定
12.1.1 竣工验收模型应与工程实际状况一致,宜基于施工过程模型形成,并在施工过程中附加或关联相关
施工及验收信息。
12.1.2 竣工交付的模型及相关成果文档应有相应的说明。
12.2 模型管理
12.2.1 BIM 模型和与之对应的图纸、信息表格和相关文件共同表达的设计深度,应符合现行《建筑工程设
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》的要求。
12.3 资料管理
12.3.1 宜在竣工验收模型上附加或关联下列电子文档:
1 设计变更;
2 重点隐蔽工程照片;
3 试验检验报告:包括材料、设备、预制构配件、现场检测等;
4 检查记录、问题整改报告、质量验收记录;
5 设备产品规格资料、维护手册。
12.3.2 模型附加或关联的资料文件宜采用通用格式。
12.3.3 与模型关联的相关资料保存的文件宜集中管理。
12.4 运维交付
12.4.1 除满足竣工验收交付要求外,可根据合约要求,为运营维护管理提供下列信息:
1 基于统一编码体系的运营维护模型,以实现现场设备设施与模型的对应;
2 根据运营维护要求补充、拆分模型以满足运营维护模型对特殊部件或部位的细度要求;
3 宜在设备设施实物中使用二维码、RFID 等技术,实现现场设备设施在模型中的检索和定位;
4 模型数据除原始文件格式外,应同时提供公开数据格式。